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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糕店營業執照經營範圍

蛋糕店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是:

1,蛋糕、飲品研發;

2.出售現做的面包和蛋糕;

3.餐飲服務;

4.現場制作和銷售冷熱飲品;

5.賣面包和蛋糕。

營業執照辦理流程:

1,審核企業名稱;

2.規劃經營範圍;

3.準備註冊地址;

4.編輯註冊文檔;

5.股東召開會議簽署文件;

6.報請市場監督管理局批準;

7、工商行政管理大廳現場許可;

8.個體戶、個人獨資企業、有印章的合夥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

9、辦理稅務審批和憑證。

綜上所述,蛋糕店的主要經營範圍其實是糕點類食品的經營範圍,比如烘焙類,但不能經營生鮮。詳見工商登記部門的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三條

申請食品流通許可的條件主要包括四個方面:

(壹)有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加工、包裝、儲存等場所。與經營的食品種類和數量相適應,保持場所環境整潔,與有毒有害場所和其他汙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

(二)有與生產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生產經營設備或者設施,有相應的消毒、更衣、洗滌、采光、照明、通風、防腐、防塵、防蠅、防鼠、防蟲、洗滌、廢水處理和垃圾、廢棄物存放的設備或者設施;

(三)有食品安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和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四是具有合理的設備布局和工藝流程,防止待加工食品與直接食品、原料和成品的交叉汙染,避免食品接觸有毒、不潔物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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