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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了,但被告還沒有執行。

現在越來越多的案件申請法院調解判決。法院判決後被告不執行怎麽辦?能強制執行嗎?這種情況有法律規定嗎?現在我整理了以下內容來回答妳的問題,希望對妳有所幫助。

被告當庭後不執行判決怎麽辦?

法院判決後,被告不執行的,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對妳與被告之間的糾紛作出的判決,是具有強制執行效力的生效法律文書。如果拒不履行生效判決,可以向法院申請執行,法院將采取強制措施,強制其履行義務。妳需要註意的是,必須在判決確定的履行期限屆滿後2年內提出申請。如果妳方未按生效判決履行向妳方支付貨款的義務,妳方應雙倍支付遲延期間的利息。同時,拒不履行生效判決,情節嚴重的,還可以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

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不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被執行人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壹方拒絕履行的,另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判決後不執行的情況很多。上訴期滿後判決生效。如果對方不執行,可以申請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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