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從500元到2000元不等。
2、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從5千元至2萬元起步。
3、個人盜竊公私財物,數額巨大的,從3萬元至10萬元起步。
4、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門,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情況,並考慮社會治安狀況,
在上述數額範圍內,* * *研究確定了本地區盜竊犯罪數額較大、巨大、特別巨大的標準和具體數額,並分別上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公安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室盜竊、持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第二百六十五條以營利為目的,盜竊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竊、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六十三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入室盜竊。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4)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或者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7)持槍搶劫。
(八)搶奪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災物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