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蘭州市城關區教育局職責

蘭州市城關區教育局職責

城關區教育局是城關區人民政府主管全區教育的職能部門。

主要職責是:

1.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律和法規。貫徹全區教育發展戰略、法規和重要規章制度,組織教育理論研究。

2、研究制定教育發展規劃。擬定教育發展的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和協調全區教育規劃和計劃的實施。

3、綜合管理基礎教育、學前教育、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特殊教育和民族教育。負責教育的督導和評估。

4.參與研究制定全區經濟體制和科技體制改革方案,統籌規劃,理順教育內外關系,建立適應全區經濟社會發展需要的教育體制和運行機制。

5.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努力實現教育經費“三個增長”。管理和使用本系統預算內外教育經費、教育費附加和其他財政性教育經費。管好系統內的國有資產,建設新學校。

6、會同有關部門落實教育系統的勞動工資和人事管理。管理和培訓系統內的教學人員。在職稱主管部門的指導下,負責管理教育系統專業技術人員的職務評聘工作。

7.收集、整理和交流全區教育信息和信息系統的開發、建設和應用情況。

8、管理區域為直屬校、局。指導有關教育學會、協會和其他群眾團體的工作。

9、搞好教育調研,抓典型,表彰先進,總結推廣經驗,研究解決教育發展的有關問題。

10,負責全區語言文字管理和普通話推廣工作。

11.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 上一篇:肯德基必須履行兼職合同嗎?
  • 下一篇:工人是誰?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