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濫用訴權的法律後果

法律分析:(1)依法懲治虛假訴訟。當事人惡意串通,或者冒充他人提起訴訟,企圖通過訴訟或者調解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應當駁回其請求,予以罰款、拘留,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依法懲處違法行為。尋釁滋事、拘禁、沖擊法庭等者。,不服從司法工作人員勸阻,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或者捏造事實,侮辱、誹謗司法工作人員,嚴重擾亂登記備案工作的,予以罰款、拘留,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依法維護立案秩序。圍攻、靜坐、纏訪、沖擊法院等違法行為人。,並幹擾人民法院依法立案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警告、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並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完善相關法律制度。加強訴訟誠信建設,規範訴訟權利行使。推動完善相關立法,明確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無理訴訟等濫用訴訟權利行為的行政處罰、司法處罰和刑事處罰標準,加大處罰力度。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十三條遵循誠實信用原則。

當事人有權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處分自己的民事權利和訴訟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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