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受理全省勞動和社會保障業務的舉報、投訴和咨詢;
(二)提供國家和省有關勞動保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
(三)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辦理手續提供咨詢服務;
(四)向廣東省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局提供參保單位和個人信息等社保業務辦理和查詢服務;
(五)為廣州市城鎮職工提供基本醫療保險信息查詢服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壹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可以協商解除勞動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