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局是中國的政府機構,包括勞動分局和勞動就業服務中心。
勞動分局的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勞動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本市制定的勞動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勞動就業服務中心的主要任務是負責勞動力資源開發利用、城鄉勞動力就業、流動就業等具體服務。
勞動局的職責如下:
1.貫徹並監督用人單位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相關勞動法律法規;
2、依法對本地區用人單位的勞動保險(養老、醫療保險、工傷、失業、生育)、勞動安全、工作環境、勞動條件、最低工資保障、勞動合同等方面進行監督檢查,查處違法用人單位並責令其限期整改;
3、依法辦理養老保險(參保、戶口管理、職工退休、辭職、死亡)、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招工等手續;
4.完成上級政府和勞動行政部門交辦的任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壹條為了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調整勞動關系,建立和維護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勞動制度,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以下簡稱用人單位)和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勞動者。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之建立勞動合同關系的勞動者,依照本法執行。第三條勞動者依法享有平等就業和選擇職業、獲得報酬、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護、職業技能培訓、社會保險和福利、提交勞動爭議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勞動權利。
勞動者應當完成勞動任務,提高職業技能,執行勞動安全衛生法規,遵守勞動紀律和職業道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