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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維權的時限是多久?

法律分析: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也未被舉報或者投訴,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查處。期限從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之日起計算;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者規章有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的,從其結束之日起計算。也就是說,除非處於連續或者繼續狀態,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勞動侵害已經超過2年,且無人舉報或者再次實施的,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不再追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申請勞動爭議仲裁的時效期間為壹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壹方當事人主張對方當事人的權利,或者請求有關部門進行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仲裁時效從中斷時起重新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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