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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仲裁法庭程序和辯護

法律主觀性:

對於沒有參加過庭審的人來說,第壹次參加庭審難免會有些緊張。下面就來談壹談勞動仲裁庭審中的註意事項和辯論技巧。1首先註意以下關於抗辯期限的規定。壹般情況下,被申請人自收到申請書和證據之日起享有15天的答辯期。對方當事人當庭舉證,被申請人不能當庭確認證據的,可以請求抗辯期限,當庭詳細核實後再進行抗辯;2.答辯時,應當圍繞對方主張的事實和證據進行說明,包括申請人起訴所依據的事實或者理由是否成立;申請人的請求是否有法律依據,是否符合法律規定;請求所依據的證據是否充分;本案被告是否有責任或者雙方責任的大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八條規定,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公序良俗。

法律客觀性: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條本法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的下列勞動爭議: (壹)因確認勞動關系發生的爭議;(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三)因除名、辭退、辭職、辭職產生的爭議;(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等發生的爭議;(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賠償發生的爭議;(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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