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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公民基本權利教育的思考

首先,這節課是讓學生知道憲法是我國的根本法,了解憲法賦予每個公民的基本權利,並用這些基本權利來判斷生活中侵犯公民基本權利的行為。在講授這壹課時,我們的基本權利是什麽?為了突破,通過講解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了解公民可以享有哪些基本權利,然後在活動中選取壹些侵犯公民基本權利的案例,讓學生運用法律知識判斷侵犯公民基本權利的案件,學會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其次,分組開展交流活動,並對活動園區的案例進行討論。這既充分體現了合作學習,又註重了學生的參與。無論是尖子生還是學困生都積極參與交流討論,變被動學習為主動學習、主動學習,學生對學習感興趣。

在學生了解公民基本權利的時候,我設計了壹個“做壹個小法官”的活動,讓學生講講身邊侵犯公民基本權利的案例,然後讓學生來評判。目的是讓學生知道社會生活中哪些行為侵犯了公民的基本權利,進而學會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令我驚訝的是,學生們談論了很多他們自己的生活。通過這次活動,我充分感受到同學們掌握了這節課的重點,把所學知識運用到實際生活中,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缺點:課程整體框架不夠清晰,知識點的提取要更加通俗易懂,便於學生深刻記憶,多做活動讓學生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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