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勞動合同的法律責任取決於勞動合同的規定。主要責任是賠償損失、繼續履行合同、支付違約金等違約責任。勞動合同的效力對雙方都有法律約束力。具體來說,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雙方的權利受法律保護,雙方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壹方不履行合同義務,另壹方可以請求勞動爭議仲裁,提起訴訟,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和其他法律責任。勞動合同的變更和解除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履行法律規定的特殊程序,對勞動合同關系的第三方也具有約束力。任何人不得故意破壞已有的勞動合同或者誘導、強迫勞動合同當事人違約,否則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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