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和老板商量。為了節省時間和精力,建議盡量先和老板直接談判。2.向勞動部門投訴。投訴的時候壹般是去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之後它責令老板及時發工資。3.找勞動仲裁機構仲裁。勞動者在勞動關系存續期間以拖欠工資為借口主張工資的,不受仲裁時效的限制。壹旦離職,必須在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壹年內提出申訴。4.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發現無法通過上述方法拿回工資,那麽員工最後可以去法院提起訴訟。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八條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報國務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條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和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簽發支付令。
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壹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