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澳門主要的貨幣兌換業務是匯率。壹萬塊錢大概賺150元,但是匯率壹跌就虧了。
3.在澳門賭場,不存在用人民幣幫助賭客兌換外匯賺取傭金的情況。不經意間成為別人洗錢的工具,走上不歸路。
4.私自兌換港幣和人民幣是違法的,違法所得將被沒收。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處違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未經批準擅自經營結匯、售匯業務的,由外匯管理機關責令改正。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50萬元以上的,處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十萬元的,處五十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由有關主管部門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