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兒媳婦沒有義務贍養公婆。但現在她在道義上有義務贍養公婆。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是成年子女在法律意義上贍養父母,兒媳與公婆之間不存在法律上的親子關系,所以兒媳可以不承擔對公婆的贍養義務。
撫養費的支付標準如下:
1.有固定收入的,按月總收入的20%至30%繳納撫養費。對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壹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如果財產很少或沒有,結合被贍養人的撫養能力,可以不按上述比例、低於上述範圍進行判斷,以保證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3.對於那些沒有收入的人來說。妳可以用妳的財產來抵消孩子的撫養費。有勞動能力的,原則上應當支付子女撫養費。因為撫養孩子是父母的義務,不能因為妳暫時沒有收入就免除他們的義務,妳要保證孩子的最低生活水平。
綜上所述,在壹些文化和社會傳統中,媳婦可能被視為家庭的壹份子,有照顧和贍養公婆的義務。這種義務通常是基於家庭關系和傳統觀念,而不是法律規定。
但在法律層面,贍養義務通常是由相關法律規定來確定的。有些國家或地區的法律規定了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但是否包括兒媳,還要看具體的法律規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9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終止。
第129條
喪偶兒媳對公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喪偶女婿對公公婆婆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為第壹繼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