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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的孩子和爸爸,媽媽還要付贍養費嗎?

離婚的孩子必須向父母支付贍養費。我國法律明確規定,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另壹方應承擔部分或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所以,如果妳已經明確約定女方不需要支付贍養費,女方可以不支付贍養費,否則,女方需要支付相應的贍養費。至於贍養費的數額,雙方可以先協商。如果他們能通過協商達成壹致,法院將根據雙方協商的結果來確定。如果不能達成協議,法院將參考分居期間不與孩子壹起生活的壹方支付的贍養費數額。不支付贍養費或者不分居的,根據孩子的實際需要、雙方的承受能力和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綜合確定。

綜上,離婚孩子判給男方,女方需要給贍養費。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85條

離婚後,子女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承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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