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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妻子出軌時,打她是什麽法律?

婚外情在我國現行法律中不構成犯罪,屬於道德調整的範疇。其中,《婚姻法》明確規定,重婚者或者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其配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調解無效的,可以判決離婚。以結婚為由毆打對方,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違法行為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法律依據:

《婚姻法》第三十二條,男女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部門可以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關系確實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離婚,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

(三)實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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