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有專門的部門辦理離婚手續,類似於現代的民政局。離婚前,所有夫妻都要寫信到這個部門登記,才是真正的離婚。秦朝的這壹舉措,也是為了保證人口的正確統計和稅收的正常繳納。
而不是像古裝劇裏那樣自己寫離婚證,在秦,不登記離婚是要罰款的。
秦朝的法律文獻中有詳細的記載。如果夫妻離婚,但是不去上面,就要交“二甲基”的罰款,相當於現在的幾萬塊錢。所以普通人能承受這麽大的罰款,只能老老實實守法。
除了法律上對夫妻的規定外,秦還把孝道納入了法律。我們現代社會沒有這樣明確的法律。
秦始皇認為壹切美德孝順為先,子女要贍養父母。秦朝時期,父母如果覺得子女不孝順,可以向官府投訴,官府要處理,官道也會查清事實。
如果政府發現孩子們沒有盡到孝敬父母的責任,他們會被處死!這是壹條特別苛刻的法律。
秦朝很重視孝道,所以政府對這類案件也很重視。幾乎只要父母說孩子不孝順,不需要提供證據,政府就會接手調查。
此外,秦朝還有很多法律,比如殺死畸形新生兒等。詳法苛法,使秦始皇治國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