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
離婚子女贍養費的標準是什麽?
1.有固定收入的,壹般可以以本人月總收入的20%至30%為標準,承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可以將比例提高到50%;
2、無固定收入的,可根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