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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首套房的認定

法律分析

離婚房產分布:1。婚前,房子是男方或其父母全款買的,房本上只寫了男方的名字:離婚時,房產歸男方,女方無權分割,除非他們另有約定。2.婚前男方全款買房,寫名字。婚後在房本上加女方名字:婚後房產證加女方名字,默認是贈與女方。離婚時,男方和女方共同分割財產。3.婚前男女雙方父母全款出資買房,戶口本上寫的是男方或女方的名字。夫妻離婚時,男方和女方按照父母出資比例分割財產。4.婚前,男女雙方父母出資全部買房,房本上寫著男女雙方的名字:出資視為對子女的個人贈與,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按照出資比例平分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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