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離婚手續辦理完畢後,我想處理離婚協議中未明確權屬的房產。房產分析公證怎麽辦理?

離婚手續辦理完畢後,我想處理離婚協議中未明確權屬的房產。房產分析公證怎麽辦理?

北京市安佳律師事務所專業婚姻家庭律師為您解答:所謂財產分割公證,實際上是指財產分割協議公證,是公證機關依法對當事人之間簽訂的財產分割協議的真實性、合法性進行證明的活動。具體操作要點如下:

1.公證申請人必須有住所或經常居住地或協議涉及的分割財產在本市,且必須嚴格按照公證處的要求提供申請材料。對於不符合受理條件的,公證處壹般不予受理,並告知理由;符合受理條件的公證機構會即時登記,然後審核辦理,壹般在15個工作日內出具公證書。

2.財產分割協議公證要求申請人各方對財產分割協議內容無異議,對擬分割的財產權屬無爭議。如有異議,公證處不予受理。

3.申請人向公證機構提交的申請材料必須真實、合法、充分,不得虛構或者隱瞞事實,否則公證機構不得受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第十壹條

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辦理下列公證事項:

(壹)合同;

(2)繼承;

(三)委托、聲明、贈與、遺囑;

(四)財產分割;

(五)招標拍賣;

(六)婚姻狀況、親屬關系和收養關系;

(七)出生、存活、死亡、身份、經歷、學歷、學位、職務、職稱、是否有犯罪記錄;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證據;

(十)文件的簽字、印章和日期,文件的復印件和影印件與原件壹致;

(十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自願申請的其他公證事項。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公證的事項,有關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應當向公證處申請公證。

  • 上一篇:工人的隱私權有哪些法律保護?
  • 下一篇:隔壁蓋房子的鄰居可以起訴堵路嗎?如果是,起訴的理由應該是什麽,應該準備什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