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李永軍的事業。

李永軍的事業。

1,“性法律規範的社會文化基礎研究”,吉林大學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2005-2009)

2.“性權利與法律”,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基金青年項目(2006——2010)

3.“科技型企業融資與擔保法律問題研究”,遼寧省科技廳特別委托項目——沈陽工業大學(2006-2009)。

4.“合作理念下中國當代權利實現方式的變革研究”,吉林大學基礎研究基金種子基金(2008-2010)。

5.“東北老工業基地科技發展戰略研究”,沈陽通知識產權咨詢有限公司委托項目(2011—2013)

6.司法部國家法治與法學理論研究項目“中國傳統家庭倫理在現代司法中的作用與應用研究”。(2012—2015)

7.“法治中國的理論與實踐”,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2014—2017) 1。參與、宗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權利與當代中國法學發展”的部分研究工作。

2.參與宗教授主持的教育部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新興權利研究”的部分研究工作。

3.參與張文顯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重大項目“部門法哲學”的部分研究工作。

4.參與了尹魁傑教授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重點研究基地(10JJD820007)的研究工作。

5.參與姚建宗教育部重點項目“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學理論體系研究”(10JZD0029)的研究工作。

6.參與黃主持的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馬克思主義法學方法論研究》、(11 &;ZD077)。

7.參與教育部基地張文顯教授主持的重大項目“部門法哲學”的研究工作。

8.參與杜教授主持的“以人為本的法治觀”研究工作(2009JJD820003)。

  • 上一篇:蘭州以外的高職教育擴招需要現場審核嗎?
  • 下一篇:如何寫論文作者簡介?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