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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被判多少年?

梁被判處無期徒刑,關押在廣東監獄。新華社廣州8月15日電(記者毛)東莞太子酒店老板梁等壹案近日壹審宣判。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梁犯組織賣淫罪、串通投標罪、單位行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壹、治安管理處罰的種類分為:

(1)警告;

(二)罰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銷公安機關頒發的許可證。

二、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應當從重處罰:

(壹)後果嚴重的;

(二)指使、脅迫、誘騙他人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對舉報人、控告人、舉報人、證人進行打擊報復的;

(四)六個月內受過治安管理處罰的。

三、違反治安管理,有下列情形之壹,應給予行政拘留處罰的,行政拘留處罰不執行:

(壹)已滿十四周歲但不滿十六周歲的;

(二)已滿十六周歲不滿十八周歲,初次違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歲以上;

(四)懷孕或者哺乳未滿壹周歲嬰兒的。

法律依據: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六十六條

賣淫不是犯罪行為,不需要定罪。但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的,公安機關會給予治安處罰。壹般會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也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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