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介紹如下:
1、糧油倉儲安全責任暫行規定
自2065年7月1日起施行。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中央儲備糧管理條例》、《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糧油倉儲相關標準規範,制定本規定。它的實施進壹步落實糧油倉儲安全責任,全面加強安全儲糧管理,確保國家糧食安全。
本規定分為總則、糧油倉儲單位的責任、政策實施者的責任、糧商管理部門的責任、責任追究和附則六章。具體內容* * * 30。對糧油倉儲中的責任監督和責任追究進行了詳細說明。
2.糧油安全儲存規範
根據《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糧油倉儲技術規範》、《糧油倉儲安全責任暫行規定》制定。制定本規範“預防為主、綜合防治”的安全儲糧方針,強化落實“誰儲糧、誰負責、誰壞、誰負責”的糧油倉儲安全責任,規範糧庫安全儲糧經營管理行為,確保糧油安全儲存。
3、《糧庫安全生產守則》
為加強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糧油倉儲安全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糧油倉儲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制定本規範。
糧食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遵循“以人為本、生命至上、安全發展”的理念,貫徹“安全第壹、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本規範是糧庫經營管理中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適用於各類糧油倉儲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