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是壹種契約行為。當事人(包括夫妻、兄弟或其他關系人)依法訂立的協議,反映當事人的誠實意願,不違反法律法規和社會名義上的善良風俗,具有法律效力。比如夫妻之間財產的處置,子女的撫養,夫妻之間責任義務的分擔,都是有法律效力的。但是夫妻關系的解除和變更必須按照婚姻法的規定進行登記,協議解除婚姻關系屬於無效協議。合同是當事人或雙方之間建立、變更或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廣義的合同是指所有法律部門中確定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八十五條:合同是當事人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關系的協議。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條:合同是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婚姻、收養和監護等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其他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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