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車牌扣分違法嗎?
1.違章會扣臨時車牌。臨時號牌是指在號牌補發、換發期間,由車管所發給駕駛人的臨時號牌,與正式號牌具有同等效力。所以使用臨時車牌違反交通法規會被扣分。2.法律依據:《機動車登記條例》第十三條:機動車所有人住所遷出車管所管轄區域的,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變更事項,收回號牌和行駛證,核發有效期為三十日的臨時行駛證,並將機動車檔案移交給機動車所有人。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在臨時行駛證有效期內,向機動車管理所申請機動車過戶。申請機動車過戶,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和機動車檔案,並交驗機動車。機動車轉移時已超過檢驗有效期的,應當在轉移地進行安全技術檢驗,並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和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憑證。車管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內,對機動車進行確認,查驗車輛識別代碼拓印膜,審核相關證明、憑證和機動車檔案,在機動車登記證書上簽註轉入信息,核發號牌和檢驗合格標誌。第四十四條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遺失、滅失或者損壞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車管所申請補發。申請時,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填寫申請表,提交身份證明。車管所應當對提交的證件、憑證進行審核,收回未遺失或者損壞的號牌、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壹日內補發、換發行駛證,自受理之日起十五日內補發、換發號牌,原機動車號牌號碼不變。在補發和換發號牌期間,應當發放有效期不超過十五天的臨時行駛號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