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靈活就業人數與日俱增。如何讓靈活就業釋放更多活力潛力?

靈活就業人數與日俱增。如何讓靈活就業釋放更多活力潛力?

從字面上看,靈活就業人員類似於自由職業者,但壹般來說,靈活就業人員是指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單位繳納社保,但以個人身份參加養老保險繳納的人員,多為打零工。靈活就業起源於上世紀90年代中後期,當時國企大規模改制。很多有正式編制的員工被買斷工齡,或者被告知停產,大量員工下崗回家。這就是俗稱的“40-50員工”。由於他們的年齡和學歷,這些人再就業相當困難。他們只能靠打零工維持生計,只能作為靈活就業人員自己繳納社保。

靈活就業人數與日俱增。如何讓靈活就業釋放更多活力潛力?

1,靈活就業人員自己交社保,壓力真大。支持提前退休,還是少交,尤其是醫保,太貴了,年限長。靈活就業人員由於種種原因無法進入企業成為員工。他們本來掙的錢就不多,收入不穩定,不穩定。適當降低社保份額會在壹定程度上緩解靈活就業人員的壓力,從而釋放更多的靈活就業潛力。

2.應該大力支持或鼓勵靈活就業,以便更多的人能夠參與其中。

3.在政策上,也要保證靈活就業的合法性,為參與的企業或員工提供合法生存的土壤。

4、政府要拿出壹定份額的固定崗位,專門用於靈活就業,擇優錄取,量才使用。比如傳統的國家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開工,比如新的基礎設施項目投資,可以優先考慮聘用靈活就業人員。

5.政府應該采取“壹人壹策”的辦法,幫助武漢的靈活就業人員渡過難關,保住工作,穩定企業。政府要舍得花錢,建議繼續提高城鄉低保標準,優先補貼低收入困難群眾。

  • 上一篇:誰來提供勞動仲裁考勤表?
  • 下一篇:版權分為地方和國家。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