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還主動積極協助領導起草《貴州省法律援助試行辦法》、《貴州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作規則》、《貴州省法律援助工作者執業證管理辦法》等規範性文件,認真履行援助職責,確保援助案件質量,使法律援助工作有了具體的方向、工作目標、方法和標準。
2002年被貴州省司法廳授予貴州省首屆法律援助先進個人,2004年被司法部授予全國法律援助先進個人,2005年被貴州省婦聯授予“貴州省三八紅旗手”,2006年被全國婦聯授予“全國三八紅旗手”。2006年65438+2月被司法部評為首屆全國十佳法律援助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