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無論是流產還是引產,都必須持有當地計生部門出具的同意終止妊娠的證明。尤其是那些已經引產的人。當事人因性別鑒定選擇胎兒性別(流產)的,所有費用(包括產假、病假期間的工資等。)必須自己照顧。無論是國家《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還是各省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都明確規定,“嚴禁利用超聲技術等技術手段進行非醫學需要的胎兒性別鑒定;嚴禁非醫學需要的人工終止妊娠。”1.首先,產假期間公司支付的工資和社保局支付的生育津貼是不能同時享受的。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為:月繳費工資/30天×產假天數;2.如果公司已經繳納社保,產假期間公司不需要向員工發放工資,但是公司會憑女員工的生育證明到生育保險基金申請生育津貼,生育津貼作為女員工產假期間的工資。但如果企業為職工繳納的生育保險費低於女職工上年度平均工資收入,就會導致女職工領取的生育津貼低於其正常出勤期間的工資,企業需要補足差額;3.單位未繳納社保的,產假期間公司按正常出勤發放工資。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休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生1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懷孕後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員工有權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