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誰在乎樓上的噪音擾民?

誰在乎樓上的噪音擾民?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樓上噪音擾民主要由當地環保部門和城管部門管理。如果市民遇到噪音擾民,可以找物業管理,也可以直接撥打環保部門的電話投訴或撥打110報警,公安機關會協商解決。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

違反社會生活噪聲汙染防治法律法規,制造噪聲幹擾他人正常生活的,給予警告;警告後不改正的,處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物業管理條例》第三十五條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的約定提供相應的服務。物業服務企業未履行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造成業主人身、財產安全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二條

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人民警察包括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動教養管理機關的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的司法警察。

  • 上一篇:與臨床用血相關的主要法律法規
  • 下一篇:旅遊交通法規的基本原則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