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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音可以作為證據嗎?

第壹,錄音能否作為證據?

1,錄音可以作為法律證據,但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盡量保留原載體;

(2)錄音不得侵犯他人隱私;

(3)錄音不應單獨用作法庭證據;

(4)當事人出示的錄音證據未經拼接、編輯、偽造,前後銜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客觀、真實、連貫。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六條

證據包括:

(a)各方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第二,錄音證據的有效期有多長?

錄音的效力是永久的,但受訴訟時效的影響。即使能證明被告抗辯超過訴訟時效,也將失去勝訴的權利。

在訴訟實踐中,要使視聽資料成為判決依據,必須同時滿足三個條件:

1,視聽資料要提供原載體。當事人出示的音像證據未經拼接、編輯、偽造,前後銜接緊密,內容未被篡改,客觀、真實、連貫;

2、視聽資料不能有疑點;

3、還要充分提供其他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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