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歡迎和幽默當然是羅翔打破這個怪圈的成功因素。但是呢?哲學巨人?羅翔對法治和人性的尊重和深刻理解,甚至是他案例解釋中的人性微光,都值得更多的尊重和感動。根據羅翔的分析,我們應該事前采用普通人的標準,而不是事後采用理性人的標準。要代入自己,根據當時的情況來判斷,不能用所謂的?上帝視角?態度來判斷當事人所采取的措施。
法律多了,人逐漸失去人性?羅翔說,法律研究永遠不應陷入技術主義,法律永遠不應超出常識的範圍,法律人的傲慢永遠不應隨之而來。在我看來,這種傲慢其實只是無知的壹種表現。此前,《人民日報》曾這樣評論羅翔。理性而不失溫度,感性而不失高度,這不僅是羅翔這樣的法律傳播者的願望,也是我們在法治社會應有的態度。?
他不僅向法學學生展示了另壹種形式的專業課堂,也滿足了業余網友對刑法的好奇心。壹向被認為嚴肅深刻的法學,據說第壹次有了相聲的感覺,穿透了學術界的次元墻,沖出了圈子,各路學生紛紛前來參觀,甚至像追劇壹樣?撞到頭了?我控制不住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