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絡警察,在中國,正式名稱應該是國際互聯網安全監管職業警察。它的誕生也是社會發展和技術進步有效打擊犯罪的必然要求。
隨著科技的發展,網絡逐漸成為人們交流和獲取信息的重要工具,但與此同時,網絡犯罪也隨之而來。由於網絡犯罪的特殊性,網絡警察不僅要具備計算機相關的專業技能,還要具備壹定的網絡案件處理經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六條規定,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監督管理”職責。也就是說,目前從事公共信息網絡安全監管的人民警察被稱為“網絡警察”。
網絡警察的出現是網絡安全發展的結果。面對嚴峻的網絡安全形勢,網警必須承擔起監督管理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工作,這就要求網警具有較高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業務素質、文化素質、身體素質等素質。只有這樣,網警才能應對日益猖獗的網絡犯罪,才能真正勝任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
監管機構
(壹)監督、檢查和指導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工作;
(二)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
(三)履行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其他監管職責。
具體責任
(壹)宣傳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保護情況;
(三)管理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數據的防治工作;
(四)監督檢查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專用產品的銷售活動;
(五)查處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
(六)依法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