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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函的作用及弊端

法律分析:律師函,簡單來說就是委托人寫的“聲明”,告訴收件人妳做了什麽,應該怎麽做,否則我們就起訴等等。言下之意,委托律師的“委托人”就相關問題進行咨詢並委托律師,從而促使接受人解決某壹糾紛。我們因為信用卡違約給客戶發律師函催款的情況比較常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條。當事人壹方依法主張解除合同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自動解除,並寫明債務人在壹定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如果債務人在該期限內不履行債務,合同應在通知規定的期限屆滿時解除。另壹方對解除合同有異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對方不同意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但是,如果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解除合同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通過律師函通知解除合同並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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