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資格證書。在沒有律師執業證書的情況下,從事法律事務的人,壹般是初級法律服務人員,持有司法局頒發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執業證書。
律師主要提供法律服務。在律師的具體工作中,大致可以分為訴訟律師和非訴訟律師。簡而言之,訴訟就是訴訟、糾紛解決、仲裁、調解等等。
非訴律師主要處理非訴訟法律事務,如出具法律意見書、審查起草文件、咨詢談判等,主要是規範防範法律風險。經常接觸普通人,壹般是為了訴訟律師幫助解決各種法律糾紛。
事實上,律師是運用自己的法律知識和相關知識,在處理法律事務和服務公眾方面積累了經驗的服務人員。因此,不僅在法律知識、經驗知識、對待案件的態度、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方面,更好地處理案件是非常重要的。
律師的作用和職能:
律師的作用和職能是: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律師精通法律法規,包括實體法和程序法,具備案件調查能力。不僅如此,律師還養成了從法律角度思考的習慣,能夠將眼前的具體案件與法律規範恰當地聯系起來,通過法律推理提出壹定的客觀的、令人信服的主張,並及時提醒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