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春秋鄭人,生於公元前545年,卒於公元前501年。他是河南新鄭人,中國春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偉大的法學家和民權法的啟蒙者。《呂氏春秋》記載:鄧“與民有訟者約之,大獄賜服,小獄賜褲。獻衣學訴訟者不計其數。”這意味著鄧收取律師費的訴訟。重大案件,壹套現成衣服,次要案件,只收壹件外套或褲子。那時候他已經認為幫別人打官司是職業,養家糊口的職業是合情合理的。因此,鄧家的生意蒸蒸日上,顧客蜂擁而至。鄧的妻子也開了壹家商店,這是最早的律師事務所。很多人發現做這份工作回報不錯,於是紛紛參加他的法律培訓班。鄧召集民眾講學,向民眾傳授法律知識和訴訟方法。當時沒有司法考試。鄧是最早頒發律師執照的人。他的理論是“模棱兩可的話,無限的話”,即無論妳的委托人有理還是無理,妳都可以找出原因,幫助妳的委托人打贏官司。這很接近現在律師的思維,很超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