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首先面對嫌疑人家屬的詢問
嫌疑人家屬的特點是對案件壹知半解,對法律壹知半解,大部分是短時間內突然在網上或書上看到的。
對家屬的回答與案件的處理無關,但對家屬的情緒影響很大。他們希望對案件有壹個樂觀的看法,但律師必須有理有據,符合事實,符合法律,符合邏輯,順利,良好地回答嫌疑人家屬的詢問,才能有機會受理案件,處理案件,為刑事案件辯護。
第二,最重要的是引導和詢問嫌疑人本人。
對嫌疑人進行面對面的訊問和引導,是壹切刑事案件的基礎,既需要辦案經驗和客觀事實,也需要對法律知識的理解和靈活運用。
從家庭成員的壹些案例中得知,我們應該掌握以下規律:
1,犯罪構成。
2.類似犯罪的構成。
3.同類犯罪的輕重罪比較。
4.相似犯罪之間的區別、差異和轉化的節點。
5.不構成犯罪的行為有哪些?
6.壹些指控的詳細量刑。
7.部分犯罪的等級和量刑依據。
8.對罪名特殊量刑情節的認識。
9、常用較輕、較輕、較重、加重對犯罪情節的把握。
10.根據案件的特殊性需要掌握的其他法律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