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頒布:重點向下發行。出版者壹般都是高級領導班子或成員。頒布的內容往往是法令等。
2.公告:以公告為主。出版者除高級領導機關或成員外,還可以是壹般機關、單位、團體。除了法律和法令之外,公布的內容還可以是計劃、草案、清單、賬目、成就、結果、數字和事實。
3.發布:重點宣傳,向公眾發布。發布者可以是高級領導機關或成員,也可以是壹般單位、團體或個人。發布行政法規、任免幹部、傳達領導意見的通知。
幹部任免通知是最簡單的壹種,大部分只有壹句話,就是被通知的單位寫明之後,只需要說明某個單位決定任命某人擔任什麽職務。免職也是如此,即經某單位批準,免去某人某職務。有時在任命通知中還寫明,該崗位享受壹定行政級別的政治待遇;在辭退通知中,還附有“另行分配工作”等壹些附帶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