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房不是永久產權,但如果房產還在,房子就永遠屬於房主的私有財產。但是,房地產的土地使用權是有限的。居住用地70年,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壹旦到期,如果失主不申請續期,將由國家收回。房屋產權實際上指的是房產的土地使用權,而不是房屋的直接產權,所以即使產權到期後,業主還能正常居住,但土地使用權歸國家所有。如果要繼續使用土地,要繳納壹定的土地出讓金,才能收回土地使用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條* *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自動續期。續展費的繳納或者減繳,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限屆滿後的續期,應當依法辦理。土地上的房屋和其他不動產的權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