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銷售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散裝銷售茶葉的,經營項目按散裝食品核定,並按規定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銷售食用農產品不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食用農產品,是指在農業活動中獲得的供人類食用的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農業活動是指種植、養殖、采摘、捕撈等傳統農業活動,以及設施農業、生物工程等現代農業活動。植物、動物、微生物及其產品,是指在農業活動中直接獲得,經過分揀、剝皮、脫殼、幹燥、粉碎、清洗、切割、冷凍、打蠟、分級、包裝等加工處理,但其基本自然和化學性質沒有發生變化的產品。所以賣茶葉需要辦理營業執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條國家對食品生產經營實行許可制度。從事食品生產、食品銷售、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許可。但銷售食用農產品、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不需要取得許可。僅銷售預包裝食品的,應當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