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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豬肉需要食品經營許可證嗎?

法律解析:是的,只要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就必須辦理食品經營許可證。

法律依據:《食品經營許可管理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食品銷售和餐飲服務,應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本辦法適用於食品經營許可的申請、受理、審查、決定和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申請食品經營許可,應當向申請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提交下列材料:

(壹)食品經營許可證申請書;

營業執照副本或其他資質證明文件;

(三)與食品經營相適應的主要設備設施布局、操作規程等文件;

(四)食品安全自檢、從業人員健康管理、進貨查驗記錄、食品安全事故處理等保障食品安全的規章制度。

使用自動售貨設備銷售食品的,申請人還應當提交自動售貨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具體位置、經營者的名稱、住所、聯系方式、食品經營許可證的公示方式等材料。

申請人委托他人申請食品經營許可證的,代理人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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