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實施詐騙,觸犯法律,構成詐騙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犯詐騙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但單純冒充國家工作人員,在不侵犯他人或社會合法權益的情況下,並不違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條
招搖撞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冒充人民警察招搖撞騙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招搖撞騙罪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招搖撞騙罪的客體是國家機關及其正常管理活動對社會的威信;
2.招搖撞騙罪客觀上表現為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行為;
3.招搖撞騙罪的主體是壹般主體;
4.招搖撞騙罪在主觀上只能是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