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捐贈人與受贈人訂立捐贈房屋的書面合同,即捐贈書。(2)受贈人憑原房屋所有權證和贈與證書,按契稅暫行條例繳納契稅,契稅為現房價的3%,以取得契證。(3)贈與人將房屋交付受贈人。這裏的“交付”以房屋產權登記為準。即贈與人和受贈人應當在贈與房屋交付之日起三個月內,持原房屋所有權證、贈與證書和契證以及雙方身份證明向房屋權屬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權屬轉移登記。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設立、變更、轉讓、消滅不動產物權,經依法登記後生效;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依法屬於國家所有的自然資源可以不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