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國,改裝車壹般有兩種:壹是專業生產改裝車的廠家,用國家合格的發動機、底盤或總成,重新設計、改裝不同於原廠車型的汽車;二是牌照車,為了某種目的,在原車總成的基礎上進行改裝,統稱為改裝車。我們通常所說的改裝車,大多是指後者。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條:
已登記的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機動車所有人應當向登記該機動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申請變更登記:
1,改變機動車車身顏色;
2.更換發動機;
3.更換車身或車架;
4.廠家因質量問題更換整車;
5、營運機動車轉非營運機動車或者非營運機動車轉營運機動車的;
6.機動車所有人住所遷出或者遷入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管轄區域的。
申請機動車變更登記,應當提交下列證件、憑證,有前款壹至五項情形的,還應當交驗機動車;前款第(二)項、第(三)項情形的,還應當提交機動車安全技術檢驗合格證明:
1,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2.機動車登記證書;
3.機動車駕駛證。
2.《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6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拼裝機動車或者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