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離婚與他人同居可能構成重婚。重婚罪是指與有配偶的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58條
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二,婚內與他人同居是否屬於重婚罪?
當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與他人共同生活的,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形成事實婚姻關系,是重婚罪的表現之壹,會構成重婚罪。當事人不知情的,不能認定為重婚。
認定重婚罪的主要情形:
1.配偶與第三者結婚。這種情況比較容易認定,因為婚姻的壹方登記過兩次,屬於大家容易理解的重婚情況;
2.和壹個知道自己有配偶的人結婚。這是婚姻中第三者的情況。如果第三者明知對方有配偶而選擇與對方結婚,也將認定為重婚罪,承擔刑事責任。
3.壹方配偶與第三人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這是大家經常咨詢的問題。婚內夫妻與他人同居是否可以認定為重婚,取決於是否以夫妻名義同居。如果以夫妻名義同居,可以認定為重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