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沒有條碼的產品可以銷售。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只要符合相關條件並經檢驗合格,食品可以無條碼銷售。條形碼不是銷售食品的必要條件。
2.法律依據:《商品條碼管理辦法》第三十五條。
未經批準使用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商品條碼,使用其他條碼冒充或者偽造商品包裝上的商品條碼,或者使用被註銷的廠商識別代碼和相應的商品條碼的,責令改正,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六條
經銷的商品印有未經註冊、備案或者偽造的商品條碼的,責令改正,處10000元罰款。
第三十七條
銷售者以商品條碼的名義向供應商收取進店費等不正當費用的,供應商可以依法要求退款。
二、商標侵權的構成要件是什麽?
1,必須存在違法行為,即行為人實施了銷售假冒註冊商標商品的行為;
2、必須有損害事實,也就是說,行為人實施的銷售假冒商標商品的行為已經造成了商標所有人的損害後果。銷售假冒他人註冊商標的商品,會給權利人造成嚴重的財產損失,同時也會給享有註冊商標的單位帶來商譽損害。財產損失和商譽損害都是損害事實;
3.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是指行為人已經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所銷售的商品是假冒註冊商標的事實;
4.違法行為與損害結果之間必須存在因果關系,即違法行為的銷售行為與商標所有人造成的損害結果之間存在因果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