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中毒是指無節制的過度飲酒,也指醉酒。酒精中毒會使人不同程度地降低甚至喪失自控能力,進行壹些不道德或違法的行為。各國刑法和犯罪學家都認同酒精中毒具有壹定的社會危害性,但對危害的嚴重程度卻有不同的理解。前蘇聯的犯罪學家認為,酗酒是蘇聯犯罪的重要原因之壹。
飲酒超出了適度飲酒或壹般社交飲酒的標準。大量飲酒往往是以超過壹定的日飲酒量(如每天3標杯)或每次飲酒量(如每次5標杯,每周至少壹次)來判定的。同:酗酒見:飲酒過度;標準杯。
壹般來說,如果壹個人過度飲酒,無法控制自己,從而導致認知、行為、身體、社會功能或人際關系等方面出現障礙或影響,並且對此心知肚明,無法控制,就達到了“酗酒”的程度。如果越來越嚴重,把喝酒看得比什麽都重要,就必須花大量的時間或精力去喝酒或戒酒,或者必須增加酒精的攝入量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耐受性),否則就會出現酒精戒斷綜合征,達到“酒精依賴”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