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這種無限自衛並不是每個州都實行的。有些地方,可以做到。如果車主警告後不離開,可以開槍打他。其實這不是美國,歐洲大部分,日本,臺灣省,香港,臺灣。其實俄羅斯也有類似的規定。在我國,也是歷朝歷代直到民國時期的法律。如果妳在晚上進入壹所房子,妳不會偷或搶它。如果失主發現了會被打死,妳不用負刑事責任。甚至規定官員不得在半夜破門而入。如果有違反,主人也可以直接殺了他。
美國對私有財產的保護非常嚴格,但並不意味著主人有權對別人做任何事情。在特殊情況下,房主確實可以殺死入侵者,但必須滿足三個條件:
1,妳的私房必須有墻,或者有明確的標誌顯示是私房。沒有明顯的標誌或提示,不能算私房。
2.闖入者壹定是故意的,不會在妳警告後退出。犯錯者不屬於入侵者。
3.入侵者必須做了足以威脅房主或其家人人身安全的事,房主才能殺死入侵者。即使闖入者是故意闖入,如果沒有威脅到主人的安全,主人也只能報警或者警告,不能隨意開槍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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