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註意的是,每條惡意差評只能申訴1次,7天內最多申訴3次。如果投訴不能解決問題,可以直接向監督檢查部門舉報。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外賣店被同行惡意批評,屬於不正當競爭行為。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並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同行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
第八條經營者不得對其產品的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榮譽等作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或者誤導消費者。
經營者不得通過組織虛假交易,幫助其他經營者進行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
第二十條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對其商品作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或者組織虛假交易,幫助其他經營者作虛假的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的,由監督檢查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處以二十萬元以上壹百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00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
經營者違反本法第八條規定,發布虛假廣告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的規定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