昧良心是指違背自己意願的做法。這種做法是不道德和非人化的表現,是會受到輿論譴責的社會現象。比如壹個人明明偷了別人的東西,還誣陷是別人做的。再比如,在工作中,因為自己的過錯,給單位造成了損失。他不但不敢承擔責任,反而顛倒黑白,把責任推給別人。
良心是壹定社會道德關系的反映,是人的各種道德感受和情感在自我意識中的統壹,是人在履行對他人和社會的義務過程中形成的道德責任和自我評價能力。
不要說話做事沒良心。
1,做人做事要有良心,不做損人利己的事,善良賺錢,不要過多的談論人的對錯。好人會有好報,壞人也會有好報。
2,憑良心做事,人在做,天在看。爸爸經常教育我們,做人做事要有良心,人越大,身邊看到的因果性的東西越多。
3.人生的壹切都有個度,就看怎麽把握;人生總有夢想,人生處處有陽光;真誠最貴,做事踏實不頹廢;做人,憑良心做事,才是真金。
4、做人做事憑良心,說話做事憑證據,空談,不是我的鍋,我不背!
5,凡事都避免不了因果循環,所以做事壹定要憑良心。
問:緬因州對犯罪學的發展有什麽貢獻?
答:梅因運用歷史和比較的方法研究刑法,取得了以下成果:(1)梅因區分了犯罪和違法行為(侵權行為)。其標準是侵權的對象不同,犯罪是對國家和社會實施的犯罪,侵權是對個人實施的犯罪。其次,兩種方法不同。因為犯罪。被專門機構處罰的;對於侵權行為,受害人可以提起普通民事訴訟。所以在梅因看來,古代社會早期只有侵權法,沒有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