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六條和《宗教事務條例》第二條明確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信教公民、不信教公民和信仰不同宗教的公民應當相互尊重,和睦相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第壹款規定,“散布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由公安機關予以拘留處罰。
《宗教事務條例》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冒充宗教教職人員進行宗教活動的,由宗教事務部門責令停止活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違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假新聞誹謗、揶揄僧人,不僅違反了關於“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律法規,也屬於典型的散布謠言;那些冒充僧侶的人也違反了宗教事務條例。
2012年4月,兩個穿和尚衣服的“和尚”和海清帶著女朋友喝酒開房,引發網友熱議。此外,他們還在新浪開通了“北京和尚兄弟”的微博。網友紛紛質疑兩人的炒作。7日,兩人進入寺廟拍照被僧人認出,隨後被警方帶走調查。
2065 438+0165438 2004年,炮制北京後海“僧船驚爆門”事件的網絡推手,本名楊秀宇,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並處罰金15萬元。